《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细则》讲解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旨在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加大安全环保过程考核力度,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该细则详细列出了过程管理考核的具体情形,如漏报、迟报安全事故、未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未识别企业级风险、违反环保法规等行为的扣分标准。细则还规定了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或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分值扣减办法。对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细则明确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分值和员工工资总额的扣减比例。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的单位。该细则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和扣分规则,帮助企业在日常管理和事故处理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