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讲解了企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该文明确了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并规定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以及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同时,文中指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应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则需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也应按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矿山等行业。该文件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