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讲解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段安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细则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组成。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调研,分析安全问题,追究干部责任,推广安全技术和成果,及时报告和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安委会办公室则承担着参与制定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安委会会议、监督检查设备养护、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统计分析安全信息、协调安全管理等工作。细则还具体规定了安委会的日安全交班会、月度安全预测分析会和季度例会的制度,明确了会议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安全生产委员会 事故处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特别是段级单位。它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帮助其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细则不仅适用于段级单位的管理层,也适用于各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他们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工作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