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讲解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必须包含的安全技术措施,强调了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的原则。制度指出,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需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作业环境来制定。对于工地所需的临时电气工程,制度要求其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具备详细的设计、计划、平面图和说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需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有依据、计算、说明及审批。此外,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须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编制,并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开工前,技术负责人需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交底,且该交底需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最后,制度明确,施工方案批准后,若责任人或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导致发生人身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帮助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在监督和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