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绩效评定和考核管理的具体内容。该细则旨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方式,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委办负责绩效评定,包括制定计划、执行、检查和考核,每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评价报告。此外,细则还设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分为正常指数、一级预警指数、二级预警指数和三级预警指数,对应不同的得分范围和应对措施。对于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细则规定了具体的奖励和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风场、安全生产部门及个人。该细则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通过绩效评定和预警指数的设置,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实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