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事故的确定》讲解了电力生产中构成事故的具体情况,涵盖了人身伤亡、设备非计划停运、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具体而言,人身伤亡包括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死亡、重伤、轻伤,以及非本企业人员在本企业区域内发生的伤亡。设备非计划停运涉及发电厂和35KV及以上供电设备的异常运行,导致对用户的少送电(热),或主要设备的非计划检修和停运。经济损失部分明确了因故障造成设备损坏、生产材料泄漏、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其他异常情况则包括主要设备异常运行、锅炉和汽轮机的超压超速、锅炉管件的大面积损坏、汽轮机大轴弯曲、发电机和主变压器的绝缘损坏等。
《电力生产事故的确定》适用于电力生产行业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单位。该文件为这些单位提供了明确的事故判定标准,有助于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