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讲解了风电场生产事故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流程,旨在规范风电场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行为。该制度强调了事故调查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同时,规定了风电场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该制度明确了事故的定义和级别认定,包括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分类和标准。对于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度详细规定了相应的调查程序,如人身轻伤以上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以上的事故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而公司内部的一般设备事故则由公司组织调查。此外,制度还强调了事故汇报和现场保护的重要性,要求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逐级汇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制度还详细列出了事故原始材料的收集方法和调查内容,包括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具体调查要点。最后,制度明确了原因和责任分析的方法,要求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尤其是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人员。该制度不仅为风电场提供了详细的事故管理指南,还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了明确的操作依据,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