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制度》讲解了制氧车间和公司调度中心在氧气生产过程中应制定的事故处理技术措施计划,强调了预防工作的必要性。该制度还指出,氧气生产、使用及管道、仪表维护单位必须配备抢修和处理泄露事故所需的工器具、器材、物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对于停电事故,制度规定应立即停止输送氧气,报告公司调度中心并通知用户。若发生氧气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组织灭火和抢救,保护现场,不得延误。相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此外,对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着火、爆炸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处理制度》适用于制氧车间、公司调度中心以及氧气生产、使用和管道、仪表维护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制定事故处理技术措施计划、配备抢修和处理泄露事故工器具的单位,以及在发生事故时需要迅速响应和处理的人员。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组织救援、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