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讲解了机舱内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安全规范。规定强调了在作业前需检查行车、葫芦、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和行程开关等部件,并进行升降、停车试验,确保设备无故障且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使用。同时,规定指出在吊重物或大部件作业前,轮机长或轮机员必须到现场组织指挥,并对起重用钢丝绳、属具进行检查,核对负荷严禁超载。此外,要求严格控制起吊速度,钢丝绳应缓慢受力,避免突然受力和急顿、斜拉,且起吊后的物体下方严禁站人。当重物悬吊时,必须有人看管操纵器,无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操纵者都应立即停车。吊运作业要始终保持平稳,不得突然改变吊运方向和速度。在船舶晃动、倾斜时进行吊装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所吊物体必须使用两根以上足够强度的止荡索。使用手拉葫芦作业前,应核对葫芦的负荷,检查吊钩、链条、钢丝绳及轮轴等是否完好,传动、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悬挂的固定点是否有足够强度。
《机舱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适用于船舶机舱内的所有起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葫芦等起重设备的操作。该规定不仅适用于船员,尤其是轮机长和轮机员,还适用于所有参与机舱起重作业的工作人员,旨在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