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维护制度》讲解了国家关于机动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方针和政策,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对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将车辆维护保养分为一保、二保、三保和大修四个级别,明确了一保由驾驶员在出车前后完成,而二保、三保和大修则由修理厂完成。各级保养必须按保养范围同时进行。具体保养周期为:每隔 10000 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每隔 24000 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每隔 40000 公里进行一次三级保养,每隔 100000 公里进行一次大修。此外,二保、三保和大修的计划由车队统一安排,并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对于临时故障的维修,由车队直接安排。所有维修车辆必须安装限速片,并在 1000 公里的走合期后才能恢复正常运输作业。
《车辆强制维护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和运营机动车辆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客运公司以及政府机关的车队管理部门。该制度为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机动车,包括货车、客车、轿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