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全人之家! | 帮助中心 安全生产文库,专业安全资料网站,助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人之家
全部分类
  • 安全课件   操作规程 >
  • 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 >
  • 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 >
  • 安全教育   安全讲话 >
  • 安全资料   法律规范 >
  • 安全技术   安全视频 >
  • 安全文化   安全常识 >
  • 建筑安全   安全动态 >
  • 安全素材   精品资料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安全人之家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制度.docx

    • 资源ID:53899       资源大小:15.11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88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8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制度.docx

    《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制度》讲解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涉路行为日益普遍的现象。涉路行为包括在已有公路的建筑控制区内进行挖掘、占用、埋设管线、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穿(跨)越设施等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会破坏原有道路结构及配套设施,还会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和引发交通事故。例如,某些电信部门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随意破路建设管道,这些行为对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隐患。同时,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许多公共设施如电力管线、加油加气站、输油煤气管线等需要下穿或上跨公路设施。这给公路管理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在确保公路设施安全完好的前提下,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各地公路管理部门纷纷制定了涉路工程的行政审批程序。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对许可条件的规定较为宽泛,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导致路政人员在办理具体许可手续时难以判断是否应给予许可。为此,《公路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安全评价的重要性,强调了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和具体实施办法。然而,我国目前在涉路行为安全评价方面存在多个问题,包括安全评价实施办法不够完善、缺少具体规定、缺乏统一的实施程序等。这些问题导致各地工作方式不一,不利于涉路行为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文章进一步界定了重要涉路行为的范围,将其分为跨越式涉路行为、平交与接入式涉路工程、穿越式涉路工程、平行式涉路工程、利用公路结构物涉路工程、非公路标志和超限货物运输七类,并详细说明了每一类涉路行为的特点及其对公路设施的潜在影响。

    《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制度》适用于公路管理部门、路政人员、施工单位、项目审批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该制度旨在指导上述人员和机构在处理涉路行为时,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技术安全评价,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完好,同时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该制度还适用于涉及交通、电力、通讯、能源等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帮助他们在进行涉路工程建设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本文(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制度.docx)为本站会员(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