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班审核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确保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特制定的一系列报班审核措施。该制度明确了车站客运调度员作为报班审核的具体责任人,需在车辆报班时审核承包经营者提供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及车辆等级评定记录卡、保险证、线路牌、例检合格单原件,以及当班车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公司建制车辆还需提供准入证、报班卡),长途班车驾驶员还需提供途中休息证明。所有手续齐全且有效的车辆才能准予报派,否则不得签发行车路单。同时,该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驾驶员报班签字制度,未到现场签字的驾驶员不予报派。此外,车站调度员还需按核载座位数准确发送班次售票信息,未办理进站证或进站超过规定期限未更换的车辆不得报派。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车辆报班审核制度》适用于客运站的管理人员、调度员、车辆承包经营者以及当班驾驶员,旨在规范客运车辆的报班流程,确保所有参与运营的车辆和人员均符合安全标准,从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严格管理客运车辆进出站、驾驶员资质审查及班次安排的客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