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船舶出海航行的具体实施要求,旨在确保航行安全和满足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的目标。该规定详细描述了从公司副总经理到船员的各级职责权限,明确了不同航程距离下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分配。文件还强调了船舶管理部、工程部门、船机部门和安全部门在船舶调度和航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此外,该规定详述了船舶开航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油水料备品、船舶适航状态、海图有效性、航行计划编制、船员配备、封舱加固以及安全检查等内容。对于航行计划的编制和审批,规定了具体的流程和参与人员。在航前会的组织方面,文件明确了不同航程距离下参会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同时规定了航前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时间、气象预报、备航工作汇报、航行计划讨论和各部门的意见反馈等。最后,该规定还列出了航前检查的具体内容,涵盖机动船和非机动船的不同检查项目。
《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出海(拖航/机动船单航)航行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调度计划的审批、航行计划的编制和审批、航前会的组织、航前检查及签署拖航令等环节。该规定特别适用于涉及不同航程距离的船舶调度和航行管理,确保公司在不同航程条件下的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