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施工安全管理,降低施工风险而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名词解释、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等内容。适用范围为企业船舶下水施工安全管理。名词解释部分详细介绍了船舶下水的定义及其主要方式,包括重力式下水、平面船台滑道拖移下水、气囊下水、漂浮式下水和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吊装下水。管理职责方面,规定企业应成立下水工程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下水施工,并确保安全。技术部门需编制下水布置图和下水计算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和工艺方案。安监部则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部分强调了下水前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等。此外,还详细列出了下水船舶必备的状态要求,如船体总强度、水下外板焊缝检验、通海管系和阀件安装、带缆和系泊缆桩安装、下水资料完整性等。
《船舶及海工建造下水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及海工建造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船舶下水施工的单位。该规定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框架和操作指南,帮助企业在下水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无论是新建船舶还是改造项目,企业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下水施工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