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为预防和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规定,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该制度详细说明了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流程,包括现场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发生死亡事故时,应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7日内补充报告伤亡人数变化;安全事故报告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事故经过、施救措施、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等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书面汇报给单位和上级部门。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和应急响应岗位的工作人员。该制度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指南,有助于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