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讲解了隧道施工中动力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动力线路方面,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并确保在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配电室与水泵房、主要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房也应有两路供电。洞内及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且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告牌。电气设备方面,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气值班人员进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需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电气设备的外露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防护罩,洞内防爆电气设备需由合格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等场所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洞内照明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且不闪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从事隧道施工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涉及动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该规程对于确保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电气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适用于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铁、铁路、公路隧道等。通过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可以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