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炮工在执行放炮作业时应遵循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指出,所有从事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在实施放炮前,需预先设置安全警戒,确保周围环境安全无隐患后才能开始作业。放炮过程中,操作者需要准确记录爆炸次数,确保所有炮弹均成功引爆并清理完现场的不稳定岩石后,才能解除警戒继续施工。对于未正常引爆的哑炮,严禁使用工具掏挖或在其基础上重新装药引爆,建议在距离哑炮一定位置重新钻孔处理,同时注意避免穿透原有炮眼。规程还强调了禁止使用金属工具装填炸药,不得用牙齿或钳子固定雷管与导火索接口,严禁混合存放雷管、炸药及导火索。对于每日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回收入库制度,不得私自留置过夜。此外,规程还要求严格控制爆炸物品远离火源,禁止将雷管装入口袋或与其它爆炸物混装。
《炮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矿山开采、隧道施工、道路建设以及其他涉及爆破作业的工程领域。该规程旨在为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详细的放炮作业安全指导,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