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公开选拔和定期考评制度》讲解了班组长公开选拔和定期考评的具体措施,旨在加强各班组的日常管理,确保管理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该制度规定,各班组在队委的监督下,依据优胜劣汰的原则,每年3月进行公开选举班组长,实行竞争上岗,并将结果公开。当选的班组长必须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生产难题,且需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班组选出班组长后,由队委统一评定确认。对于不负责或不胜任的班组长,职工有权向队提出罢免请求,队委应及时处理。队委每月28日对班组长进行考核打分,对末位班组长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具体考核办法包括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纪律等方面,如班组发生不同级别的安全事故,班组长将被扣除相应分数;未能完成质量标准化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班组长也将面临经济处罚。年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班组长可获得额外奖励。
《班组长公开选拔和定期考评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特别是需要严格管理班组和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班组长的选拔和考核,也适用于其他需要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岗位。通过公开选拔和定期考评,可以有效提升班组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