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清单》讲解了2020年至2022年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该文件详细列出了15项具体任务,包括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排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设备装备情况、确保安全仪表系统的完好在用率、拆除具有火灾、粉尘爆炸和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内的非生产区域、调整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和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的布局、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规范可燃有毒气体探头布置并重新设置报警值、改进危化品排放口和采样口的排放阀、确保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配备化工相关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清单》适用于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三年内需要按照文件中的任务清单,逐步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帮助其监督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