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讲解了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多项检查要点,涵盖合法性、安全机构、安全管理目标、人员素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现场检查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合法性方面,企业资质需与承建项目相符,并持有建筑安全许可证。安全机构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分解至各项目部或班组。人员素质方面,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则要求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需建立完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场所动火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制度。安全生产台帐应记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及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档案,以及安全生产文件、活动记录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现场检查主要关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脚手架的搭建标准,“四口”的防护栏设置,机械设备的完好性,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安全生产现场记录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应急救援方面,企业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适用于建筑行业的企业,尤其是那些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该文档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要求,有助于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文档也可作为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