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七步法”》讲解了安全生产检查中的七种有效方法,即“听、看、查、问、告、改、验”。一听:指听取企业情况介绍,了解企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及职业危害因素等,并关注作业现场机器设备的异常响声,必要时使用声级计检测噪音是否超标。二看:指查看生产作业现场,确保平面布局合理、建筑结构合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到位、电气安装和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工艺流程合理、电气仪表达标、防火防爆措施到位、职业健康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佩戴、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危险作业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合规、安全警示标识设立、消防器材配备等。三查:指检查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已发布,台帐资料记录的内容是否反映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情况等。四问:指对相关人员提出问题,了解其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情况,如职工是否会操作灭火器材、应对毒气泄露的紧急措施、企业负责人对事故上报和救援的处理等。五告:指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汇总并告知企业负责人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负责人重视并采取整改措施。六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整改的时间要求,并出具书面责令整改指令书,若企业未能按时整改,则进入执法程序。七验:指在企业整改结束后,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则出具复查意见书或同意企业恢复生产,不合格则继续进入执法程序。
《安全检查“七步法”》适用于各级安监部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该方法不仅为安监部门提供了系统化的检查流程,还为企业自查和改进提供了参考依据,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方法强调了检查过程中的灵活性和人性化管理,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保持专业态度,注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