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的权限》讲解了安全检查员在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时所拥有的具体权限。安全检查员凭安全检查证有权进入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所辖单位的安全状况和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并要求单位部门领导和职工不得阻挠和妨碍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对于无故不处理、整改的情况,安全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或帮教。在发现有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情况时,安全检查员有权命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此外,安全检查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直接对“三违”开罚款单或送交安全部门进行帮教。安全检查员还有权对所辖单位的晋级、评先进、奖励进行审查,并对严重“三违”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否决意见。煤矿各级领导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正确意见,坚持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或被迫害的人员有权越级上告。
《安全检查员的权限》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和领域,特别是煤矿、化工、建筑等行业,以及各类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该文档为安全检查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