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讲解了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的矿级、车间级、工段级、班组级四级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和内容。矿级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安全心理知识,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以及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矿级教育结束后需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分配到车间。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8学时,内容涵盖车间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车间典型事故案例。同样需要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工段(含工区、队、部)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工区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主要内容包括工段、工区概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安全作业要领、作业程序标准,岗位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对策,岗位三大规程,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涉及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的企业。该办法特别强调了新入厂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在上岗前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事故发生。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各级教育的时间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