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制度》讲解了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方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工作中的职责和流程。总监或总代表负责主持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工作,安全监督员具体实施。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需审查施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特殊工种上岗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以及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是否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书。同时,还需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并核实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确认情况。在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项目监理机构还需抽查承包单位是否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应的签字确认手续。此外,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申报。
《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该制度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资料审查核验中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特别是涉及多个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大型复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