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讲解了建筑物和构筑物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定义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范畴,并明确了其管理职责。安全部负责安全管理的督促和检查,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修缮和改造,相关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和施工申报,安保部负责厂区道路和附属设施的管理,生产部负责排水系统的监督,项目部还负责新建建构筑物的检查。该办法还提出了多项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台帐、保护建筑物和构筑物、严格控制改变结构、建立健全上下水布置图、定期观测主要受力构件、及时修缮表面破损、定期检查和维护、设立防火防爆措施、保持干燥清洁、管理工业管道、加强保温管理、控制吊装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保护防腐层、合理设置排气筒和排水管、保持厂区道路整洁等。
《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各相关部门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从设计、施工到使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