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安全职责》讲解了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在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工作与施工计划协调一致,组织均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同时,负责人需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方案变更时及时修订并报批。负责人还需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解决施工中涉及安全方案的技术性问题。此外,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参与事故或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上的防范措施。
《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以及所有参与施工计划编制和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