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项目施工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包括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纠正作业违章,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对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特别加强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负责监督、管理所辖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或领导。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建筑行业的项目施工员,特别是那些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监督和技术指导的人员。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