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讲解了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医院正常医疗服务和就医秩序,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所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预案明确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领导小组职责,具体分工包括信息科负责技术保障、后勤部门负责供电保障、各职能部门维持医疗秩序并实施相应应急措施。预案适用范围涵盖门诊、住院部、医务、护理、财务、药剂、检验、放射、信息、后勤等使用和维护医院信息系统的各业务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预案还规定了故障发生后的通报制度,明确了信息系统故障时的一般应急措施,以及门诊部和住院部的具体业务应用保障实施细则。
《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特别是那些依赖信息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和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该预案旨在帮助医院在面对信息系统故障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预案特别强调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