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预案》讲解了东宝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目的,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以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农业经济健康发展。预案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湖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东宝区行政区域内因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的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包括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依法规范、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提高素质和保障安全。预案还详细划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预案还规定了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的应急处置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职责、成员构成及其分工,以及监测、报告、举报和通报的具体措施。
《农产品安全预案》适用于东宝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投入品供应商、农业监管部门以及涉及农产品安全的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预案旨在为这些单位和个人提供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指导,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