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讲解了人事部门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建立和健全工伤管理、消防管理、防火、车辆管理、保卫、食堂卫生、档案管理和员工健康检查等多项制度,监督并考核各主管的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室防火、食品安全、财产安全、道路畅通和环境美化,并负责兼职消防队的火灾出警及训练演习。同时,《人事部门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描述了人事管理岗位的具体安全职责,如上报和下发安全生产文件,保障外来人员安全,提供生产事故应急资源,正确引导舆论,做好档案管理,落实安全奖惩,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处理工伤善后事宜,定期组织员工健康体检及职业病检查,以及定期轮换易发职业病岗位人员。
《人事部门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级人事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那些需要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人事部门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则适用于具体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一线员工,帮助他们明确在日常工作中应履行的安全职责,确保企业在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