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车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隧道内发生车辆火灾事故时的潜在危险以及应对措施。潜在危险包括:无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车辆火灾产生的浓烟可能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火势严重时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应急实施步骤包括: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火灾后,立即通过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进行临时封道;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及相关领导;当班人员带上必要器材,开启警灯并鸣警笛迅速前往事故区域;配合交警进行交通管制,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营救伤员,尽量控制火势,等待公安消防到达后协助其进行救援;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和消防员灭火;事故处理完毕后,当班人员协助清理现场残留物,撤走交通管制工具,恢复隧道正常交通;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相关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隧道内车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隧道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司机等相关工作人员。该预案旨在指导上述人员在隧道内发生车辆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隧道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