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讲解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运行机制的重要性,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救援中的责任,旨在提高政府对生产安全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巴中市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巴中市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强调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学、协同应对、快速反应、靠前处置和军民结合的工作原则,并详细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包括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具体情形和应对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除危险化学品事故(另有预案)外的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发生在外市但可能对巴中市造成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该预案不仅涵盖了事故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为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