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风应急预案》讲解了矿井在停电停风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总工程师负责签发停电停风措施,值班矿领导负责下达措施,通风组负责测量气体浓度,调度室负责通知停电时间和撤人命令,安监处负责清点入井人数并禁止入井,生产办机电组负责组织停电,井下各施工单位负责撤离人员。该预案还详细描述了汇报程序,如生产服务中心机电组需提前通知矿调度室停电时间,以及在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的紧急通知流程。应急措施部分强调了主要通风机房的安全管理,包括设备配置、专职司机的职责、异常情况的报告机制。此外,预案还规定了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的紧急处理步骤,如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并利用自然风压通风。恢复通风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通风和瓦斯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工作。
《矿井停风应急预案》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面临停电停风风险的矿井。该预案为矿井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提供了详细的应对措施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秩序。适用于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通风技术人员、调度人员、机电维护人员以及井下施工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