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修理期间应急预案》讲解了在船厂修理期间遇到火灾和污染事故时的具体应对措施。火灾应急预案包括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大声呼叫“着火了”,并就近利用灭火器灭火;船长接到报告后应发出火警信号,并将情况报告修船项目经理和厂方;在船长统一指挥下,按应变部署表组织人员关闭相关舱室通风门窗、舱盖、风机应急开关、燃油速闭阀,防止火情进一步蔓延;同时启动消防泵或使用灭火器或厂方消防皮龙灭火,实施灭火自救;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如油类火灾必须使用泡沫、CO2、干粉灭火器灭火,电气火灾则需先切断电源再使用干粉、CO2 灭火器或消防水、沙类灭火;如火情得到控制,应利用探火组探火,防止死火复燃;若火情无法控制,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船长应发出弃船信号。防污染应急预案则规定了值班人员发现溢油污染时应马上通知船长发出溢油警报,按溢油应急部署表采取措施,如驳油过程中应立即通知对方停泵,关闭相关管系阀门、接头,防止污染扩大;及时向修船经理和厂方报告;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启动防污染应急程序,利用船舶有关设备回收溢油,清除污染;并向修船经理和安质部报告污染处理情况。
《船厂修理期间应急预案》适用于所有参与船厂修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船员、维修工人、管理人员以及厂方相关人员。该预案旨在提高船厂修理期间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