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的行动》讲解了井下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的行动。文章指出,一旦发现火灾,应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烈,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并保持与地面指挥部的联系。如果现场人员无法抢救且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控制风流的方法包括正常通风、减少风量、停风或短路、反风等,但停风或减风需谨慎,特别是在瓦斯矿井中。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时,应进行全矿性反风,以防止烟气进入井下生产巷道;火灾发生在总回风道中时,应维持原风流方向,避免烟流侵入井下。井下机电硐室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防火门或修筑临时密闭墙,隔断风流,减弱火势。
《井下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的行动》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地下矿山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该文为上述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行动指南,帮助他们在面对井下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