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部门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基建(工程)部门在确保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包括: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新建项目无隐患,同时遵循“三同时”原则,确保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该文件还强调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制定并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基建(工程)部门还需与施工队伍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监理。文件还指出,基建(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得雇用,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安全条款。同时,基建(工程)部门需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以及每月对安全承包单位进行检查,帮助解决其在安全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建(工程)部门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管理公司、建设项目的业主方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行业。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通过该文件了解和掌握基建(工程)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从而提高项目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