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建筑企业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安全部门需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和党的安全生产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安全部门还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安全部门应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此外,安全部门还负责参与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确保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件还强调,安全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保障职工的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安全部门还需负责制作、使用和管理一图四牌及各种安全标志,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建筑企业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各类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文件为安全部门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作为评估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