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讲解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则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条例、办法、规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措施;项目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设计和措施,对重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设计和措施;组织旬、月安全大检查,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及时处理;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组织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公司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奖励;按照公司年度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实现规划目标。
《建筑装饰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装饰行业的公司管理层,特别是经理和副经理。该文件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