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一交接制度》讲解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以及轮班作业时的交接班制度。班前检查内容包括告知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问题及事项,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确保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良好,并确认生产人员的精神状态。班中检查内容涉及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变化情况,确保生产人员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后检查则需分析本班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分析未遂事故/事件。交接班制度要求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并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负责人需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并签字。交接班时,双方需详细说明施工进度、操作方法、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工地负责人及安监人员的要求、生产工具和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
《三检查一交接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以及其他涉及轮班作业和高风险作业的行业。该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检查和交接程序,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生产效率。所有参与施工生产的工班或小组成员,尤其是班长、组长和安监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此制度,确保每班次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