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施工。变换工种的工人需重新接受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三级教育总时长不得少于50小时,各级教育的具体时间也有所规定。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企业还应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事故教育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和经常性。企业还需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针对特定施工环节进行重点教育。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如培训班、安全课、知识讲座、智力竞赛等,确保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制度不仅为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指导,还为特殊工种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系统的培训方案。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安全事故的风险,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