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讲解了为确保矿井在安全监控系统因故障或检修停运期间的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和故障处理程序。文件详细规定了在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故障闭锁功能,并要求调度员通知瓦检员增加瓦斯检查频率,一旦发现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离人员并设置警戒。故障排除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恢复作业。此外,文件还强调了监控员、调度员的职责,以及故障处理中的具体操作规范,如验电、放电时的操作要求和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的条件。最后,文件提出了防止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多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定期培训、使用合格设备、严格安装调试、日巡查设备完好状况等。
《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依赖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生产和安全管理的矿井。该文件不仅为矿井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还为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故障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员、调度员、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及相关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