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讲解了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灾区建筑垃圾能够被及时清运和妥善处理,促进其在灾后重建中的资源化利用。该导则规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不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以及损毁的文物建筑残件等内容。导则强调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并提出了快速清除和就近处理的要求。灾区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部门需依据本导则,因地制宜地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同时在建设、环保、交通、卫生、文物等部门的协作下实施。导则还详细说明了建筑垃圾的评估、清运、处理处置方法,包括回填利用、暂存堆放和填埋处置等方式,并对各类处理场所的选址、设施配置和管理措施进行了具体要求。
《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适用于地震灾区坍塌的房屋和道路桥梁等建(构)筑物形成的建筑垃圾,以及拆除建(构)筑物形成的建筑垃圾。该导则特别适用于负责灾后重建工作的政府机构、施工单位、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通过遵循本导则,各相关部门可以更好地协调合作,确保建筑垃圾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