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信息沟通管理办法》讲解了工程管理信息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项目部以及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要求,旨在加强与外部相关方的沟通。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包括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等,并与集团公司领导、主管部门、甲方、各职能部门、区域公司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区域公司负责收集地方有关的规定、标准等,并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地方主管部门、甲方、项目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项目部负责收集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并与区域公司、甲方、监理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与外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客户、监理等的沟通内容,如法律法规、创优指标申报、施工许可证办理、客户回访、顾客投诉等。内部沟通方面,包括与上级、下级单位、平级单位及单位内部的沟通内容,如指令传达、计划安排、协作方案等。沟通方式涵盖会议、文字形式、通讯工具、走访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工作方法部分强调了信息沟通专员的设置、信息收集与分类、信息沟通与反馈、信息存档等具体措施,以保证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工程管理信息沟通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集团企业及其下属的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项目部等单位。该办法为这些单位提供了系统化的信息沟通框架,帮助其规范内外部信息交流,提升工程管理效率,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该办法也适用于与上述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相关方,如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客户、监理等,有助于各方更好地理解和配合信息沟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