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排底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在-774-1000mB10回风上山施工中因变坡后向下施工导致底高的问题,需要通过放炮排底来解决。文中详细描述了排底的具体位置、厚度要求及施工方法。排底时需严格按照腰线施工,确保巷道净高不低于4.0m。巷道两帮可用风镐卧底,但在使用前需清理虚货并确认无落炮及残爆。对于难以凿破的底板岩性,则采用爆破方式排底。打眼方向需根据底板情况进行调整,炮眼深度不小于600mm,封泥长度不少于炮眼深度的1/2,最小抵抗线不少于300mm,每眼药量不超过2卷三级安全水胶炸药,每次放炮的炮眼数不超过20个,排底长度不大于5m。装药前和爆破前若发现爆破地点巷道拱顶未支护良好、瓦斯浓度超标、炮眼内异状等情况,严禁装药放炮。加强放炮警戒工作,每次放炮前由跟班队长按措施要求布置警戒,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所有卧底炮眼必须装彩带,露出孔口不小于300mm。严格执行炮前炮后验炮制度,严禁在虚矸上及残眼打眼,作业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必须干净无积水。炮后使用风镐前需由放炮员和生产班队长验炮,确认正常后方可打眼。放炮前,生产班长必须用炮泥保护好爆破范围内的测点。测气员需加强检测瓦斯浓度,瓦斯异常时立即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其他方面仍按-774-1000mB10回风上山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下山排底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开采中的巷道施工,特别是涉及变坡后向下施工导致底高的情况。该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生产班队长、放炮员、测气员等岗位,旨在确保放炮排底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应熟悉并严格执行这些措施,以保障矿山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