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审批制度》讲解了针对高处作业施工的详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适用范围、申报要求和管理审批规定。该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制定,旨在确保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均被定义为高处作业,这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需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此类工作。此外,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在开始高处作业之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标准且处于良好状态,未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有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
《高处作业施工审批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工区、工队等涉及高处作业施工的相关单位。该制度不仅规范了这些单位内部的高处作业流程,还强调了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这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高处作业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定期的体格检查,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才能参与高处作业,进一步提升了作业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