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灰场防洪、防汛措施》讲解了储灰场在面对大雨及汛期时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该文件强调当遇到大雨情况时,需降低水位并增加排泄水量以确保安全,并且规定一旦出现险情须立即向厂部汇报。对于汛期,文件提出要提前降低水位,扩大干滩长度,确保竖井周围水深不超过30厘米或者实施灰场分割轮换运行策略。文中还指出,在雨季和汛期期间需要做好充分的防洪抢险准备,加强对灰场坝体和排水系统的检查力度,暴风雨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昼夜巡视。同时要求防汛物资及工器具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这些物资随时可用。此外,保持流水系统完整性和留有防洪库容也是重要措施之一。为了保障管道安全,文件特别提到在雨季要认真检查沿线管道和支墩的状态,若发现支墩有冲刷现象应及时加固或填土。
《储灰场防洪、防汛措施》适用于涉及储灰场建设和管理的企业或机构,特别是位于容易遭受洪水威胁区域内的相关单位。这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厂、水泥制造企业以及其他任何拥有储灰设施并且可能面临洪水风险的企业。此文件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防洪防汛指导方案,有助于提高企业在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生产活动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