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讲解了在工程项目启动前,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全面的交底工作。专职安全员需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交底。对于分部和专项工程,在施工之前,主管施工员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科审批后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当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时,需要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评估风险,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此外,对外租机械设备,要求主责部门确保设备进场检验合格,操作者具备相应技能后才允许进入作业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涵盖分部项目工程特点、作业方法、工艺纪律操作要领等,明确重要控制环节和紧急情况预防措施,以及规范的具体要求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交底书的形成过程包括主管施工员起草、总工审查、项目经理审批、有关部门会签等多个步骤。安全技术交底程序规定由施工管理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分项作业人员面对面逐条交底,所有参与人员签名确认,最终将原件交安全部门存档,外租设备的检验记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也需归档保存。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和机构。它为施工单位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技术交底流程和标准,确保从项目准备阶段到实施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能遵循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方法。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常规建筑施工项目,还特别强调了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前的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创新技术的安全落地。同时,对外租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均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整个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