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讲解了矿井在地面和井下两个方面所采取的防火措施。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等设施的位置要求,以及永久井架、井口房和其他建筑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建造,并设置消防水池和防火铁门等具体措施。同时,还强调了井上消防材料库的设置与管理,包括储存材料和工具的数量及种类,定期检查和更换的规定。对于井下防火,《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描述了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的要求,确保消防用水的压力和流量,规定了井下关键位置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结构,并对电焊、气焊等特殊作业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此外,文件明确了井下易燃物品的存放和处理方法,如煤油、汽油、润滑油等应装入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运送,不得随意泼洒或存放。最后,文中还提到了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等地点应配备灭火器材,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救灾演习等内容。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生产和在建的矿井企业。它为矿井管理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防火安全指南,帮助他们制定井上、下的防火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该文档不仅适用于矿井设计和建设阶段,也适用于日常运营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所有涉及矿井操作的人员都能了解并遵守这些防火规定。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火灾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