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讲解了煤矿供电系统中电源及供电线路的配置和保护要求。文章指出,电源是指用电户和用电设备获得电能的来源,在煤矿供电系统中具有相对性,末端用户如采煤工作面的电源可能是采区变电所,而更高一级则是中央变电所或矿井变电站。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对一类负荷必须设置备用电源,矿井供电应取自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对于供电线路,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以确保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仍能担负全部负荷。此外,还强调了备用线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并能迅速倒换送电。文中还提及了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等重要设施的供电线路要求,并严禁在矿井电源线路上装设负荷定量器和自动重合闸装置,以确保供电连续性和安全性。
《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关于煤矿供电系统设计、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如何合理配置电源和供电线路,确保煤矿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从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同时,它也为煤矿企业制定内部标准和操作规程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