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讲解了1990年3月6日发生在包头第二热电厂的输煤皮带火灾事件。事故发生于10时45分,当时7号乙皮带启动上煤后,值班工闻到胶皮味并停机检查但未发现异常。再次启动后,11时30分又出现类似情况,班长让皮带空转23分钟,并用暖汽水冲洗。12时整停机后,火势已起,直至15时30分才被扑灭。设备损坏严重,包括烧毁220米皮带、18根电缆及64根控制电缆等。事故原因是输煤除尘和冲洗装置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步使用,导致煤粉沉积过多自燃;同时因冬季防冻而停运消防水,影响灭火效果。管理不严和技术员、副主任等人防火意识淡薄也加重了损失。该事故暴露出输煤系统除尘设施不完善、防火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检查、恢复冲洗水源、完善消防设施以及改进输煤设备以减少漏煤。
《包头第二热电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尤其是输煤系统的安全管理领域。该案例对于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提醒相关人员重视输煤系统的除尘、冲洗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这些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此外,本文件还强调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要求领导层和一线作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防火工作,避免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